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4-0006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投资函〔2024〕5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工业领域

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推动企业通过淘汰退出一批老旧设备,提升改造一批低效设备,更新换新一批先进设备,进一步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落实《天津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津工信投资〔20244组织开展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和范围

重点围绕工业企业建设改造升级项目。具体包括:一是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应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二是加快生产工艺、设备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三是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四是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聚焦高端领域和产品,购置先进设备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具体内容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要求。

二、报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送主体要求。申请企业依法注册登记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产权明晰,守法经营,财务制度规范。严重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2总投资要求。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建设地须在本市范围内,总投资不低500万元购置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申请企业,须由申请企业在项目建设地使用

3技术水平要求。项目须淘汰老旧设备,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占比持续提升,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购置的设备可包括必要的检测、软硬件工具等。有产能政策要求的行业,项目须落实产能置换、窗口指导等相关规定。

报送要求

项目竣工投产时间须为20247月至202411月期间,且20247月至202411月期间设备投资额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全部设备投资额的15%按期间内发票核算)。

、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1.项目报送单位按照自身情况自愿参与此次项目储备工作,如实填报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汇总(附件1)、项目情况表(附件2、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附件3)、项目淘汰设备清单附件4)、项目购置设备清单附件5,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单位可参考附件6内容先行编制报告,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和查重,填写2024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1114(周四)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大厦1015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Word电子文本一并提供。不接受邮寄。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梳理复核,为之后的资金支持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附件:12024年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汇总表

2项目情况表

3.项目投入产出情况表

4.项目淘汰设备清单

5.项目购置设备清单

6.报告书编制清单

2024114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杨檬

联系电话:8360281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王兰

联系电话:83607723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