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25号),完善我市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力度和服务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的复核评价和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二)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本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队伍的人员数量和构成相对稳定,具备较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能够为天津市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数字化转型服务,并在天津市内拥有一定数量已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应用实践案例。
(三)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咨询评测、项目开发、资金筹措、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能够支撑和保障服务工作完成。
(四)熟悉行业服务工作流程,掌握本行业中规定的相关服务要求和准则,熟练运用相关标准、模型和工具,服务模型应具备科学性、权威性、通用性和全面性。
(五)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遵守服务工作相关规范,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能够细致、正确的解读宣贯。
(六)申报主体承诺遵守《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自觉接受管理监督。
二、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汇总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评审、答辩,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天津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二批)申请书(附件1)。
(二)其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3.申报单位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
4. 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含专业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师(CD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相关证书);
6.申报单位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证明;
7.申报单位服务典型案例签约合同复印件;
8.其他佐证材料。
四、复核评价
依据《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同时组织对第一批公示入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事业单位(附件3)进行复核评价,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第一批入池单位,按照上述第二批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复核评价材料(与第二批申报材料一致,详见“三、申报材料”),评价结果与第二批服务商资源池遴选结果一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二批)申请书
2.推荐信息汇总表
3.复核评价单位名单(参考)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数字化转型处 蔡飞,
联系电话:83602860;
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荟,
联系电话:1375259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