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
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
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393号)工作要求,根据中央财政对于我市资金支持额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研究确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8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按照60%的比例拨付),现予以印发。
请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天津市第二批国家支持的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裴占军;
联系电话:8360278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