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8:17

各相关处室:

日前,市文明委、市级机关工委印发通知,对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通知,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现就我局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文明单位评选工作重大意义

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有力推动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的重要展示平台。积极参加创建活动是市级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水平的具体举措,是市级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示,是市级机关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显著成效的全面总结。在全局上下的努力下,我局成功创评2018-2020届文明单位,本轮是评选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顺利完成评选工作。

二、在局机关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相关处室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改善单位环境面貌,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结合处室职责和工作特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针对性抓好各自领域的测评材料和实地检查考核准备工作,为我局申报新一届文明单位称号做好工作准备。

    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准备工作

此次创评新一届文明单位需整理2021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市级机关工委采取材料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负面清单审核4种方式考评。其中,材料申报需要上传文明办平台,主要包括情况资料、说明报告、图片以及视频资料等。其中情况资料主要为规范文件、会议纪要(记录) 学习记录、计划方案、工作总结、管理制度等,规范文件需有红头或公章;说明报告是指按照相关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的文字说明,以清晰阐释相关具体创建情况为准;图片资料包括现场照片、样报图片、电视报道截屏或网络、微信报道截图等,每张图片需注明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活动内容等,每个上传文件应小于100MB,文字材料不能用wps格式。

按照市级机关工委要求,每一个测评标准,在提供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整理500字以内简短说明,便于检查组较快了解该项工作主要情况。

请各相关处室按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市级机关工委标准版)的要求,结合各项测评标准,提供测评内容所需的材料并做好实地考察的准备,35日前将材料提交研究室,市级机关文明办将在3—4月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测评组,深入各申报单位进行测评。

    附件: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市级机关工委标准版)

                         

局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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