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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4-19 19:0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

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9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有关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行业、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二)申报单位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网址:http://xxcyqiye.miit.gov.cn/)”,完成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报送工作,并配合做好2022年月度报表的报送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推荐,滨海新区推荐数量项目不超过6其他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根据《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简称DCMM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占用推荐单位指标数量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项目:一是申报主体具备相数据管理能力项目推动开源框架和工具研发、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我局将对本次征集到的大数据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参加工信部组织的申报工作。

)试点示范项目示范2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报送流程

(一)本次申报通过网上填报,申报主体需于202254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申报系统维护人员:杨柳联系话:010-88686171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10日前将推荐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1004),纸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2022419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史开元,杨俊杰

            联系电话:022-8360805083608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