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2018年8月13日至8月31日,天津市第十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原市工信委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部门层面督察、下沉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共与3名局级领导干部,8名相关处室位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走访有关部门2个,调阅资料1161份,现场检查各类点位7个。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1月10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原市工信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尹继辉任组长,相关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为成员。2017年4月至今年7月,委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扩大)会,4次主任办公会,1次月例会,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了政治站位,转变了思想观念。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整改落实协调工作机制和委领导环保包联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定期调度、积极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形成班子齐抓共管、处室各司其职、上下紧密联动的工作格局。组织编制的《环保工作学习手册》,人手一册,强化环保意识,宣传效果明显。
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制管理,逐一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积极组织推进。委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召开8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多次带队赴国家相关部委沟通汇报,深入企业和相关区进行现场协调推动,落实整改工作。
四是整改成效明显。实现了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的目标,完成了工业燃煤锅炉清零任务。同时,认真落实推动大气、水、土壤等各项环保任务,在工业锅炉清零、打击“地条钢”生产和秋冬季执行错峰生产等方面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些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督察指出,原市工信委承担的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工作进度慢、推动力度小整改落实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存在,整改质量与中央及我市要求尚有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虽然整体上对整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推动,但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方面,还存在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力量分散、落实不力等问题,召开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的次数少,多作为其中一个议题与其它工作一起研究。有的干部认为当前环保任务艰巨,在本职主业上投入的精力比原来少,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还不够。
二是协调机制欠缺。与市各相关部门之间配合协调机制不畅,需共同完成的整改任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指导、监管、推动缺失的问题仍然存在。如“物料运输全部依托汽车运输”问题,协调力度不够大,工作推进速度慢,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彻底整改。
三是服务企业不到位。在抓整改工作时,对企业往往只是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效果,深入企业沟通指导不足,帮助解决问题力度不够。破解“钢铁围城”过程中,退出企业对退出的具体时间节点及相关政策措施并不清楚,对退出补贴、职工安置和转产方向等摸不着底数,还抱有等待观望的态度。
四是产业结构偏重问题缺乏实质性进展。2018年以冶金和石化产业为代表的重化产业占全市工业比重降幅较小,上半年石化产业比重不降反升,先进制造业增长缓慢,距2020年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生物医药、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之和占工业比重不高。
督察组要求,市工信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市级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真抓真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要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为企业解难题,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向两者协调发展的“双赢”转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政同责、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要狠抓整改到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用力、标本兼治,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此外,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原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的破解“园区围城”整改工作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了意见。
督察组认为,原市中小企业局承担的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与治理任务的目标要求尚有差距。
一是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任务的安排存在前轻后重的现象,有到期难以完成任务的风险。按照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撤销10个工业园区,2019年撤销9个工业园区,2020年撤销97个工业园区,有的区需撤销取缔工业园区19个,治理任务全部安排到2020年。
二是各区工业园区(聚集区)围城问题治理进展不平衡,原市中小企业局对任务较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区推动力度不足。对后续需要推动治理的工业园区缺乏指导性方案。对整改任务集中在后期的区,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协调力度不大。
三是部分工业园区治理方案还不够细化。有的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的治理方案目标任务的时间表、任务图还不够明确,具体问题缺乏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工业园区撤销、取缔、整合标准制定不够详细,易出现整改质量不高的风险。
督察组建议,按照“一园一策”要求,细化各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的治理方案,加快推动围城问题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