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天津市电动自行车
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指导和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推荐,专家审核、现场复核及公示,确定了我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工作,我局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天津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名单
2025年12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周倩;
联系电话:022-83607353)
附件:
天津市电动自行车
锂离子电池回收单位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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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晶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静海区 |
谷万福 |
13820602272 |
|
2 |
万绿达(天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西青区 |
吴限明 |
15375141077 |
|
3 |
中再生(天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 |
何继诚 |
1387096173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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