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搬迁改造验收结果公示(第四批)
根据《天津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159号)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津危搬办〔2019〕2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2-83607455;传真电话:02263085925;
政务邮箱:sgxjyclgyc@tj.gov.cn)
天津市第四批搬迁改造工作验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搬迁改造方式 |
验收意见 |
1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异地迁建 |
通过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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