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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09:37

关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市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11日至1217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反映,并请签署真实身份信息,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对异议者身份及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211

邮政编码:300061

联系电话:63085945


    附件: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推荐对象名单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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