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2〕3号)、《关于发布2024年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4〕24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专项评审,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贷款贴息评审结果情况表
2024年12月9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联系电话:022-83602785;022-2745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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