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工信方向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详见附表。
二、评审要求
(一)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答辩时间、地点。
(二)评审项目范围是支持类项目和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需要评审的奖补类项目不组织评审和答辩,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
(三)项目申请单位携带项目演示PPT文档U盘,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项目评审用申请书,无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企业汇报及答辩相关问题,请联系项目申报指南对应附件后的联系人。
(四)请参加评审的各项目申请单位,至少安排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汇报和答辩,并按照具体评审时间地点的安排(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yxxh.tj.gov.cn“信息发布”栏目下“通知公告”栏),提前半小时到场。迟到视为放弃。
(五)各项目单位会后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三、其他要求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对现阶段疫情防控的要求,请参会人员遵守如下要求:
(一)确保14天内无市防控指挥部所列重点地区往来行程;
(二)确保体温在37℃以下,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确保天津健康码为“绿码”;入场前提前下载津心办APP,主动出示“健康码”、疫苗注射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每个参会人员入场前须事先填写并携带《防疫安全承诺书》更新版(附件2),入场时提交;
(五)全程佩戴口罩。
不符合上述任何要求之一的,不得入场。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工信方向)评审安排
2.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防疫安全承诺书
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杨俊杰,
联系电话:8360505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发展处 王传亮,
联系电话:83608095;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赵鹏,
联系电话:8360803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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