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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3:4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工作,现将2019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情况

2019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共121家,其中,强制审核73家,自愿清洁生产审核48家。

1.强制审核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11)的工作安排,公布了81家强制审核企业名单,截止2019年底,73家企业完成了审核评估,其中,70家企业审核报告评估一次性通过,3家企业一次性审核评估未通过,经复审通过(静海区2家,西青区1家);8家企业因搬迁或停产关闭调出名单(见附件1)。

2.自愿审核

随着企业对清洁生产认识逐步提高,2019年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断增加,通过审核评估企业达48家,比2018年增加了38家。其中,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完成较好,自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超过10家,分别完成了21家、15家,占自愿审核评估企业的75 %;其他区完成情况为津南区5家,东丽区3家,北辰区2家,宁河区1家,西青区1家(见附件2)。

二、清洁生产审核预计实现绩效

根据121家企业审核报告的评估审核方案,实施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1533项,拟计划实施中高费方案297项,其中,已实施201项,无低费和中高费项目预计总投资12.68亿元,实现经济效益2.83亿元。预计节标煤4.48万吨;节水605.28万立方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981.45吨;减少COD排放123.53吨;减少SO2排放434.00吨;减少CO2排放37918.02吨;减少NOx排放1171.61吨;减少颗粒物排放(含烟、粉尘)492.69吨。

其中,强制审核的73家企业根据评估审核方案,实施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950项,拟计划实施中高费方案189项,其中已实施129项,无低费和中高费项目预计总投资额8.88亿元,实现经济效益1.51亿元。预计节标煤1.78万吨;节水91.04万立方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915.20吨;减少COD排放97.15吨;减少SO2排放8.42吨;减少CO2排放1057.22吨;减少NOx排放25.47吨;减少颗粒物排放(含烟、粉尘)28.20吨。

48家自愿清洁生产企业根据评估审核方案,实施无低费方案583项,拟计划实施中高费方案108项,其中已实施72项,无低费和中高费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80亿元,实现经济效益1.32亿元。预计节标煤2.69万吨;节水514.24万立方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66.25吨;减少COD排放26.38吨;减少SO2排放425.58吨;减少CO2排放3.68万吨;减少NOx排放1146.14吨;减少颗粒物排放(含烟、粉尘)464.49吨。

三、清洁生产验收和实现绩效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共1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其中,北辰区6家、津南区2家、宁河区2家(见附件3)。

10家企业通过实施一批中高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27项,总投资额2763.94万元,实现经济效益798万元。节标煤0.11万吨;节水1.86万立方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49.59吨排放,减少COD排放0.49吨,减少SO2排放0.36吨,减少CO2排放835.76吨,减少NOx排放1.51吨,减少颗粒物排放(含烟、粉尘)0.66吨。

特此通报。


附件:12019年通过清洁生产评估企业名单

22019年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32019年通过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名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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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周倩

联系电话:83607353

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李帆

联系电话:8767154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