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天津市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绩效考评办法》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2019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依法治市效绩考评指标分解安排》,做好责任分工,强化督促考核,确保依法履行工业和信息化职能。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提升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深入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入推动“一制三化”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深入推动“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处室;深化 “五减”“四办”改革,全面梳理了政务服务事项,保留政务服务事项11项,直接减少企业递交申请材料4件,办理时限压缩比例全部超过80%,平均办理压减为3.5个工作日(指标要求5个工作日);二是精简审批事项,深化权力事项下放。向滨海新区下放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97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梳理,直接下放市级权力事项34项;三是优化简化审批流程。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扇门、上一张网”,在“最多跑一次”实现一次不用跑“一次办”、“网上办”,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截至10月份,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02件,全部实现企业办事一次办,700件在互联网上申请,99.72%为网上办理;636件实现受理后2个小时内办结,做到立等可取办事结果,占到全部办理事项的90.60%。
(二)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权责清单
根据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时制定并向市编办报送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力清单,发布确定我局行政处罚职权47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6项 。
(三)提高宏观调控能力
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加快建设,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计增加值增长5%。制造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9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57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20家。智能科技产业加速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速迅猛,全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落实100亿元智能制造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累计实施三批智能化改造项目606个,奖补资金14.28亿元,拉动投资195亿元,累计建成6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成功举办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大会签约145项,投资额1210.2亿,TCL北方总部、国美智能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着力破解“钢铁围城”,全面治理 “园区围城”, 两网建设不断提速,城市出口带宽达到25T,移动宽带、固定宽带下载速率分别跃居全国第3位、第4位。建成5G基站6500余个,打造了全国里程最长、基站最多的5G业务精品路线。
(四)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和《2019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计划》,将无线电、盐业、电力、监控化学品4类执法领域,6项检查事项纳入计划,共检查完成市场主体12家,提高了监管效能。
(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天津市关于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落后产能、产能违规置换和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核查工作制度(试行)》,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企业的信用信息,由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成立市工信局环保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议、信息报送、督导调度等工作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压实责任,挂图作战,逐项抓好落实。控制钢铁产能在2000万吨以内、工业燃煤锅炉清零2项中央环保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立法工作
全面梳理我局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由1部法律、10部行政法规、4部地方性法规、12部部门规章、1部政府规章为支撑的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框架体系;重点推进《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修订)、《天津市工业节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制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八统一”工作制度。注重听取行业协会、相关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报市政府备案,截止至10月份共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修订完善局《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规则》《议事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党组科学民主决策、发挥统揽作用提供制度保证。明确列入党组会议研究的包括“三重一大”事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工作等七方面内容。
(二)增强公众参与,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平台”等版块,主动公开宣传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情况和政策信息。
(三)做好政策解读
做好政策措施归集和政策解读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参加天津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等,对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发布。
(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制定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推行兼职法律顾问现场服务制度,积极防范行政风险,专职和兼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合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08件,开展现场服务16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对集中工业和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行政执法职权,共同委托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执法,起草完成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组建方案》,明确稽查总队的执法职责、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和《2019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
(三)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行政执法”手段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打造“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案件办理网上流转、执法流程(文书)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行政执法新模式。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市区两级新申行政执法证件专业法的培训考试,严格清理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行政执法证件67个(换证46个,新申领21个)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职权,履职率达到100%。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74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4次,出动执法车辆146车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提出节能监察建议21条;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黑广播,查获“黑广播”电台55台(套),出具12份鉴定报告,封停“黑广播”涉案电话号码42个,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
召开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宣讲会,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专业精神和信用意识,保证每名干部接受职业道德与主题实践活动,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二)自觉接受党内、人大监督,做好建议提案工作
完成市“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件19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101件,我局单独或牵头承办的主办件70件,会同其他单位办理的会办件120件。120件会办件已经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办结。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部控制手册》,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单位管理层面流程、经济业务层面流程、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多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跨单位交流,加强多岗位历练。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调整完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单位内部事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业互联网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和发展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畅通受理渠道,打造受理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站和电子邮箱多渠道受理平台,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2019年,我局1名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划拨经费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终止正处级试用期。1名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因未按市政府规定要求,对干部住房情况未进行核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提前退休。3名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给予批评教育。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制定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加强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联系,推动“以案释法”等相关培训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制度。完成局公职律师2018年度考核及换证工作。
七、完善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
(一)加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了5 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与时俱进的中国宪法等两次专题讲座。组织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局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319人参学参考,参考率和合格率100%;加大局机关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力度,选调新晋升处级领导职务的16名干部参加处级任职培训。组织系统内211名干部开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驱动发展、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等五个网络培训专题班学习。
(二)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面向重点行业企业集中开展普法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的法律意识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组织区主管部门、企业、执法人员通过专业授课、定向带教、集体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以案释法培训,对执法环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理情况进行剖析讲解。
八、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主持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市考评指标分解安排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天津市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绩效考评办法》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2019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依法治市效绩考评指标分解安排》,明确了责任清单、任务清理和负面清单,对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执法监督处并入法规处,设立了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编制5人,全体人员具有依法行政能力并多年从事法律工作,其中3名人员具有法律专业资格。
九、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业和信息化职能的法律保障的系统性还不够完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急需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和普法体系不够完善;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推进缓慢等。
十、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总体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安排,更好的履行工业和信息化职能,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重点做好:
(一)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协调市人大、市政府进一步推动《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修订),启动《天津市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起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及时梳理调整我局普法清单,并组织推动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验收,加强行政执法数据的综合运用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完善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提高机关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水平。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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