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效果评价的通知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年第15号)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目前,在本市纳入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351家单位中,有110家已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为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经与区节能主管部门核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在未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认证证书到期后不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中,选取100家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
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对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评分,备齐自查材料。
二、效果评价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通过招标确定了5家专业机构,承担此次能源管理体系效果评价任务,不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协助能源管理体系效果评价机构,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
三、有关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结果向社会通报。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有关奖励政策不予支持,并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
单位名单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
2018年11月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亮
联系电话:022-83605973;
天津广正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杨方
联系电话:13820336863;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高健
联系电话:18513785333;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余松骏
联系电话:1373550982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宋晓晓
联系电话:18612936976;
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林武
联系电话:138101236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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