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建材业协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的要求,为促进我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各有关区政府和行业协会,请按照方案内容积极推动工作。
附件:天津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环保局 市安全监管局
2018年1月1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 李颖;
联系电话:83605675;
市环保局大气处 洪礼楠;
联系电话:87671522;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吴学浩;
联系电话:2820879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砖瓦是最基本的建筑墙体材料,其质量、寿命、节能、防水等性能直接关系建筑质量和安全。长期以来,我市烧结砖瓦行业整体布局分散,生产集中度差,装备水平较低,排污耗能多,难以适应建筑现代化和环保治理新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提出的烧结砖瓦行业指导意见和要求,提升我市砖瓦行业产品质量、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推进绿色生产和先进制造,结合我市烧结砖瓦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建设质量提高和建筑功能改善等新需求为牵引,以结构优化、治污减排和节约资源为主线,推进协同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优化我市砖瓦产品结构,使品种质量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筑及基础设施发展的新要求。通过综合治理,加快完成砖瓦行业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节能减排水平大幅提高。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力争建成1~2条智能制造示范线。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装备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研究在我市率先淘汰轮窑生产线。
(二)鼓励高质产品生产,发展装配式墙材
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的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自保温砌块、复合保温砌块、清水墙砖、透水路面砖、烧结墙板等产品。鼓励发展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的围护结构体系,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的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及其围护结构体系,开发适用于绿色建筑,特别是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围护结构的新产品。
(三)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促进节能降耗综合利用
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原燃料应密闭存储或采取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推广节能先进技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提升砖瓦窑炉热工作效率,依据GB30526《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现有生产烧结墙体材料的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加大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在建材产品中的应用力度,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
(四)强化环保治理和监管,狠抓治污减排
开发并推广适用于砖瓦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成套技术和装备,鼓励采用低氮烧成技术,使用清洁燃料。严格控制并强化治理原燃料破碎、干燥焙烧、制备成型等工段无组织排放烟(粉)尘,制砖车间应采用密闭方式,厂区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对于砖瓦行业污染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天津市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等国家和我市相关环保标准,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主动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证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2018-2020年,我市烧结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的)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
(五)完善安全制度标准,提高职业健康水平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完善配料、成型、烧成、仓储等工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向预警预防转变。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治常见职业病。
(六)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自我声明承诺
引导行业加强自律,积极推进行业诚信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防止不正当竞争。鼓励企业发布质量自我声明承诺,编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挥诚信体系示范引领作用。
(一)完善有关政策。针对我市烧结砖瓦行业的实际,逐步完善节能、环保、安全、技术等相关政策,加快推动砖瓦行业污染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自动化改造、“机器代人”等,促进行业整体提升转型。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砖瓦行业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执法监督,强化政策联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属地内砖瓦生产企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公开不达标企业名单,依法处罚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和职业健康等不达标的违法行为。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健全完善砖瓦行业经济运行统计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发布行业运行分析报告。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活动,提高从业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挥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引导企业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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