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装备制造企业(含央企)中,对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或财政部网站,在装备工业司或经济建设司文件发布栏下载相关文件,按要求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2日前,将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文件及企业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七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项目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尹明朝;
联系电话:022-83608025;
电子邮件:tjjxw_zhbchych@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七份)。有关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具体证明材料包括:
1.装备产品制造企业申请文件;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最终用户方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应包括装备购买方、装备价值、合同签订时间、质保期限、产品交付时间等信息);
5.保单;
6.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7.用户接收证明;
8.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
9.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用户认可的其他质量检测报告;
10.本领域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
11.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制造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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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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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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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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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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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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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 研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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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研发中心 | 有□ 无□ | 境内制造基地 | 有□ 无□ | ||||
年主营收入(万元) |
| 研发经费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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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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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装备情况 | 投保装备名称 |
| 对应《目录》版本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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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装备数量(台/套) |
| 承保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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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户销售合同中,装备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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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万元) |
| 保险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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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金额(万元) |
| 累计责任限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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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是否为续保 | 是□ 否□ | 首保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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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编号 |
| 用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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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企业联系人 |
| 用户企业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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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装备主要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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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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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装备研制、 交付、质保期限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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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我单位与 的设备采购等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并悉知装备投保事项,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用户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保险公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意见 |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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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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