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和《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5〕28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专家对2018年度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
二、评审地点
天津远洋宾馆(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远洋广场5号)。
三、评审要求
1. 请参加答辩的各项目申请单位,携带项目演示PPT电子文档、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5份。
2. 请项目单位届时至少安排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会,按照评审时间的安排(详见我委官方网站www.tjiic.gov.cn通知公告栏),提前半小时到场,迟到视为放弃。企业汇报不超过10分钟。
3. 请各项目单位会后应按照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2018年9月2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金处 许可;
联系电话:836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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