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按照《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建框架协议》和《京津冀三省市协同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我市制定发布《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天津中心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成为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融合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共建京津冀中心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的组织者;成为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科技教育人才融通发展的促进者。
按照坚持战略性、增强综合性、突出创新性、强化协同性的建设原则,《方案》提出了天津中心的建设目标:2024年,实现天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京津冀中心本部、河北中心、雄安中心形成联动机制;共建差异化技术创新平台,挖掘遴选约10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成果;组织推动京冀创新机构与我市5家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引入约10项来自京冀地区的科技成果在津落地转化;培训京津冀区域技术转移人才约800人次;组织项目推介、供需对接、融资路演等系列活动10余场次。
5年内,天津中心力争形成自我发展能力,与京冀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基本形成,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效能明显提升,在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发挥支撑作用,合力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为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积极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贡献科技创新力量。
组织架构和协同创新机制方面,《方案》明确,天津中心作为京津冀中心在天津区域的分中心,由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天津中心运营主体。天津中心在京津冀中心本部指导下,按照“统揽而不包揽”的思路,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企业、基金、服务及成果转化基地等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构建科研网络、产业网络、服务网络、基金网络四个协同创新网络,打造由京津冀中心(本部)+天津中心(分中心)+4类协同创新网络构成协同创新体系的“1+1+4”组织架构。
天津中心的主要任务包含5个方面。深入探索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共商共建”机制,搭建“共通共享”网络。打造区域差异化平台,建设颠覆性技术项目挖掘平台,引入更多北京科创资源共建创新平台,增强我市技术创新平台辐射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组织推动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依托北京创新资源,建立企业出题,京津冀高校、院所破题的开放创新机制;服务河北及雄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北京优秀成果来津转化,服务我市优秀成果留津转化,打造科技创新基金群。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创新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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