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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5:32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

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等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持续深化

一是聚焦政策供给,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产业政策制定与实施,及时出台《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石化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均同步发布官方解读材料,为市场主体理解政策、用好政策提供清晰指引,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拓展公开维度,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按照规定,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重要会议情况等领域的常态化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丰富平台内容,扩大传播影响。2025年度,局官方网站活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011条,同比增长18%。其中,发布要闻、工作动态1474条,各专题专栏信息2012条,其他信息525条,网站总阅读量约268万次。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成效显著,微信平台发布信息745条,视频号发布90条,官方微博发布1378条,津云发布信息108条,形成了多渠道、立体化的传播格局。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保障合法权利。持续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优化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答复质量。严格落实办理规范,通过明确流程、加强法律审核、严控办理时限等方式,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每件答复内容合法、依据准确、形式规范、程序完备。2025年,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维持本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强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系统梳理由本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专栏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并对已废止、失效或修订的文件进行明确标注,实现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文件的现行有效性。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和虚假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持续优化

一是优化官方网站功能。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各专栏的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正在逐步优化网站页面设计,确保栏目设置科学、信息归集准确、查询获取便捷。二是发挥新媒体互动优势。积极利用微信、微博、视频号、津云等新媒体平台,以更灵活、更直观的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增强与公众、企业的沟通效能。三是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依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持续做好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网络安全监测、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2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它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它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它处理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2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现有图文解读基础上,加大政策简明问答、负责人访谈、短视频解读等产品的制作和推送力度,使政策更易读、易懂、易用。

二是围绕产业发展、企业服务、民生关切等重点领域,加强调研分析,更有针对性地策划和推送高质量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实用性。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进一步提升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