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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6:44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21年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制造业立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情

    (一)依法依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形成“中长期布局-五年规划-三年行动-产业链方案”顶层设计体系组织编制《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认真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天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天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天津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天津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并在政府网站公布。编制《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二是精准有效,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围绕“十四五”规划和我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制造业立市,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政策,策划“制造业立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跑出加速度”等重点主题,主动发声、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2021年局网站信息发布3240条,专题专栏发布1607条,微信平台发布3010微博平台发布5253

(二)完善流程,深化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工作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要求在收文办理环节,明确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业务处室和法律审核部门,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共受理依申请公14,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夯实基础,逐步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通过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二是加强对局政府网站专栏的维护和更新,扎实做好会议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题,将局长办公议审议的完整议题依照规定按次予以公开。做好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公开,在网站专栏及时公布。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编制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15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制订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规定,明确每年一季度编制并公布当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网站安全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机构为我局信息系统、网站、平台客户端网络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撑。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绩效考核内容明确绩效考核体系各项指标,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46.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它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它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它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它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3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它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窗口作用”

三是继续加强培训及考核工作,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组织各处室人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真正深入贯彻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