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20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心任务,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倾心倾力引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我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统筹推动、分管领导紧盯紧抓、办公室和各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查程序、审查内容;指定专人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确保公众申请答复及时有效;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定期审查已发布信息。同时,做好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培训内容,召开公文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按照市委编办关于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情况,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直属单位等信息。
(三)建章立制,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修订完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程序,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严格落实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等有关规定,在制定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过程中,组织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围绕企业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机器人、大数据等领域,邀请12家企业机构、22名企业代表和专家参会。在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在网上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企业家及“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吸纳多方意见建议,提升规划质量,确保落地见效。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文件自身效力情况及时进行立改废,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局党组会审议决定废止3件、宣布失效4件,通过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做到动态更新。
(四)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2020年制发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文本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认真做好单位内部事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机关内部事务,重点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预决算、人事任免等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新动能引育”“京津冀产业协同”“制造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智能科技产业”“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专精特新”等重点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认真组织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关键环节落实,组织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非本单位产生、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其可能的获取途径。全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3件,答复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六)聚焦工业热点,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牵头制定《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细则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落实中小企业27条政策落地”“智能制造”等重点主题对接央视总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两报、两台”、津云融媒中心等地方媒体,以及搜狐、新浪、网易、腾讯等网络媒体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海河传媒《向企业家报道》栏目、组织专场宣讲会等形式,向企业家宣贯智能制造政策措施10余次。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对天津发展智能科技产业,引育新动能进行全方位报道,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权威信息,切实使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增强政务公开力度,传播正能量、发出主旋律。
(七)优化流程,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落实“一制三化”改革,完成我局20个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操作规程的编制,逐一梳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方便申请人和审批人员的申请和操作;核对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操作规程,确保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的内容与操作规程的内容一致。进一步与国家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关联,确保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目录中对应事项的关联;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实行窗口综合受理,现场审批,压缩办理环节,最大限度实现“最多跑一次”;充分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资源共享,将我局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做到应上尽上,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理进度,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八)紧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正向舆论氛围。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秩序,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一手抓好经济发展,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围绕“物资生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32工作机制”等主题,通过央媒、市“两报两台”及新媒体平台开展新闻报道300余条,网络推送近千条,点击量过十万,“132工作机制”“接链专项行动”等在《人民日报》要闻版、《新闻联播》栏目刊播。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业和信息化战线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等方面的信息。其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中央广播电台《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等多家中央媒体的重点栏目对我局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市委宣传部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11场,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新闻宣传支持保障。
(九)强化载体应用,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我局政务网站进行了集约化改版,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专题专栏五个二级栏目,设置全面从严治党、新动能引育、智能制造等16个专栏,全面覆盖我局的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设置,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新版网站上线以来,工信动态发布原创文章105篇,各专题专栏共计发布信息323条;微信端订阅号落实全市统一指令要求,推送重点宣传信息共计1700余条,服务号发布工作信息128条。网络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提升,并实现了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格落实网站安全管理要求,依托专业技术机构保障局机关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做好平台客户端、网络内容安全保障。同时,将局系统共18个网站、平台均纳入市委网信办日常监测,并参加公安局组织的网站攻防演习,针对暴露的安全隐患,组织责任单位立即整改,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减少1项 | 644 |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6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7 | 增加8项 | 1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项 | 减少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项 | 29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它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它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3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它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3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它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20 | 3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它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它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它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顺利开展,取得了积极工作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2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窗口作用”,并明确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加大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舆论宣传的影响力、传播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继续加强培训及考核工作,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组织各处室人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真正深入贯彻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依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处室的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