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结合本市中小企业工作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为便于理解《细则》,做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主要考虑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制定细则,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为扎实推动本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办法》,开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在走访调研、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细则》,并印发执行,为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参照《办法》,《细则》共五章二十条。附件包括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的概念定义,确定了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依据、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第二章,评价和认定,主要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的工作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第三章,动态管理,主要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并就到期复评、企业信息更新、提出了要求。第四章,培育扶持,主要阐述了我市对优质中小企业重点扶持措施,强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服务体系构建,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指导和服务。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细则》有效期限,原有效期内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等内容。
按照《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细则》完善了“特色化指标”。特色化指标设置主要考虑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与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相衔接、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特色化指标包括三个子指标,具体为:产业方向(满分3分)、数字化赋能(满分6分)和资质荣誉(满分6分)。
三、优质中小企业的区别和联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不同层次,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是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壮大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点培育对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四、申报企业的类型
我局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在产业导向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培育的对象。
五、企业如何参与评价和申请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印发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按照通知明确执行。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参与自评,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同步开展。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为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企业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六、如何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自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以内因为主、外因为辅,核心还是依靠企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政府和社会力量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服务支持等工作,共同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在培育工作中,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共同发力。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针对本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以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为原则,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市场化服务机构是专业化服务的主力,按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有助于提升市场化服务的精准性,提高企业获得感。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应在坚持市场化规则基础上,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陪伴企业共同成长。
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在培育。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发挥市区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着力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服务帮扶力度,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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