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立法框架体系,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
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专题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等重要文件,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推动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集中学习与日常自学相结合,2021年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筑牢理论根基。 党组会专题审议法治工作,2021年局党组召开4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明确工作方案。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天津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进行统筹安排。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
2.组织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法学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辅导授课,举办处级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集中授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直属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
3.开展学习宣传。为局机关干部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机关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在局机关显示屏和局官网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直属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通过印制宣传海报、学习材料等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一制三化”改革。深化承诺审批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做到凡符合信用承诺审批事项的,按信用承诺审批方式办理,通过审查已提交的材料,即可先予批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容缺受理”。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及时更新维护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确保与改革要求相符,进一步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关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按照要求将政务服务电话全部纳入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设了“综合咨询(除无线电)”线上受理渠道。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压缩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例达到85.9%,行政许可事项即办比例达到50%。推进“证照分离”涉及我局的11项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优化审批服务8项。落实电子证照归集和运用,完成“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无线电台执照”、“食盐批发许可证”和“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等9个证照的电子化,推行电子证照的使用。认真做好“津策通”信息发布,上传2020至2021年度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27个,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查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向企业印发办事指南小册子1万余份,使申请企业进一步了解申请材料和流程,缩短办件时间。坚持做好行政审批数据“双公示”,以每周一次的频率累计完成约3000条数据上报。
3.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党编发〔2020〕6号),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办法》共11条,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清单组成、设定依据、调整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2021年启动两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其中第一批调整权责清单项目32项(增加3项,修改28项,取消1项),已经市委编办批复予以调整;第二批调整权责清单项目12项(增加1项,修改4项,取消7项),已报市委编办待批复。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十四五”规划和我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制造业立市,策划“制造业立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跑出加速度”等重点主题,主动发声、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2021年局网站信息发布3240条,专题专栏发布1607条,微信平台发布3010条,微博平台发布5253条。完善流程,深化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8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成《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收集整理国家和我市智能制造政策,汇编成册,夯实立法基础。组织开展调研,着力提高立法可行性,多次组织到智能制造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我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拓宽征求意见渠道,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丰富完善草案内容,《条例》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智能制造地方性法规,为我市智能制造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起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联合审查机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在局外网设立“规范性文件”专栏,所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对废止或失效文件及时进行标注,便于公众查询。规范档案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集体审议、报送备案、信息公开全流程留存文件,并按照“一事一卷”要求进行归档,2021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局党组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工作,参照相关规定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注意区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突出“政府行政”、“公共服务”、“重大”等属性,确定我局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局网站予以公布。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责任处室,跟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事项及时予以提示提醒,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参照我市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规定》,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2.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管理的工作措施》,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再次进行明确。2021年法律顾问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62件,包括合同协议、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律事务等。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清单》,出台《天津市无线电管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特殊重点领域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公示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依法履行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职责,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调研55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履职率100%。组织开展工信系统新增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更换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邀请执法领域负责人、外聘法律顾问、专家教授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
(七)推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实际,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做好“八五”普法组织推动。
2.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组织观看庭审视频,以案促学,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组织局系统326名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合格率100%。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测试、张贴宣传挂图、网站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处级干部任职前考试和宪法宣誓仪式,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处级干部任职前考试内容,所有参考人员均全部通过测试。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制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职尽责。邀请局外聘法律顾问就《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和法理分析,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工业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在执法活动中深入开展“嵌入式”精准普法,使工业领域普法宣传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全年组织开展各领域精准普法宣传活动31次,编发工业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个,撰写工业法治类调研报告4篇,普法宣传普及人员达1000余人次,有效宣传了工业领域法律法规。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处室同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由党组会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完善改进措施,推动全局形成重视法治素养、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迎接中央法治督察为契机,对照督察要点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查找差距、补齐短板,重点围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普法以及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细化分解落实,制定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将年终述职与述法工作相结合。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述法相关要求,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示范述法,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各自分管领域开展法治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等内容进行述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作为专章列入年度述职报告。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提升,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
主要原因是我们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开展工作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连贯性和主动性程度不够,普法宣传的招法不够丰富等。
四、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2022年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持续推动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现实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继续坚持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强化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市政府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
三是组织起草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立法框架体系建设。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借鉴《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法治条例》立法起草模式,探索建立起以业务处室、法治机构为主体,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起草、局外聘法律顾问和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立法新模式,拓宽征求意见渠道,组织开展《天津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政府规章起草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发挥法治机构的主体作用、内部法律顾问的基础作用、外聘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公职律师的参与作用,建立内部法律顾问、外聘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联合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案卷管理,确保要素齐全、“一事一卷”。
六是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建立法治宣传阵地,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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