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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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公布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5-000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原〔2025〕5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公布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津工信规〔20233号)及相关规范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认定复核工作,经专家评审通过、部门协商一致、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2家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复核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滨海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在行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全市石化化工产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地震局

202552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

序号

所在区

园区名称

四至范围

1

滨海新区

南港工业区

(一)北至独流减河左治导线,东至-4米等深线,南至青静黄河口左治导线,西至海滨高速道路中线-海滨、古林边界-津歧路道路中线。

(二)天津石化主厂区,东至津港公路十米河,南至北围堤路、西至炼油部西侧铁路、北至板厂路,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中沙石化和天津石化热电厂区,北至北围堤路、东至十米河、南至荒地排河,西至高压走廊边界,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烯烃部厂区,北至厂前路、西至十米河、南至荒地排河,东至北化院围墙,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物资采购中心、大港枢纽库和炼油部火炬区域均为独立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

(三)大港石化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炼达石化厂区,以厂区权属围墙为界;大港石化至南港乙烯管廊,以管廊实地占地路由边界为界;大港石化厂区-炼达石化厂区南港工业区现状围网间。

2

滨海新区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迎宾街以东,零号路(金泽路)以南,港盈街(长青河)以西,轻纺城路(油田总库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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