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稽查总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津工信政法〔2022〕13号)即行废止。
2025年4月21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1 |
违反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 |
所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的台址、使用频率、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任意一项存在不符合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尚未影响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且没有违法所得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三条 |
2 |
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 |
产生有害干扰,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没有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六条 |
3 |
违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 |
自销售之日起超过10个工作日未办理销售备案,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包括黑广播、伪基站、屏蔽器、干扰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考试作弊设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十一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4 |
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的行为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有效期届满,或者无线电台(站)执照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用手续继续使用,尚未影响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十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一条 |
5 |
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的行为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没有违法所得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四条 |
6 |
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为 |
尚未影响电台识别工作,且没有违法所得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五条 |
7 |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的行为 |
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十五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七条 |
8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的行为 |
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的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情报,未造成国家安全隐患,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八条 |
9 |
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行为 |
电波参数资料未造成国家安全隐患,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九条 |
10 |
违规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 |
改变核定技术指标,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2.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第十二条 |
11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规聘用人员的 |
经责令改正后,企业按规定解聘相关人员的 |
1. 《食盐专营办法》第三十一条 2. 《天津市食盐专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八条 |
12 |
未妥善保存、移送相关记录的 |
未达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核查阈值,也未造成后果,且在限期内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