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中央财政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5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中央财政对于我市资金支持额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中央财政下达202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627万元,用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5700万元(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奖补资金清算收回73万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留存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285万元)重点用于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剩余5415万元先行拨付至企业。
请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项目单位,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新一轮第一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祖晓岑;
联系电话:83602785
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李奕萌;
联系电话:5903260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