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共性技术服务体系,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
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申报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围绕已获得认定的天津市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参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5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