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验室开展评估复核工作。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59号)(附件1)要求,做好评估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复核范围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全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涉及我市实验室可参照附件2)。
二、评估复核内容
依据评估复核原则,围绕实验室建设和运行,针对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人才队伍、创新能力、服务方式和手段、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因弄虚作假等禁止行为的,原则上将不予通过。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复核工作,组织各实验室围绕复核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实验室服务的产品门类进行核定,如有变动提出名称变更建议及证明材料;并登录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qb.cn)“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评估复核材料,于10月2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估复核重点内容,结合实验室复核材料及实地核查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复核意见,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相关材料(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实验室复核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送。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评估复核工作的通知
2. 我市实验室复核名单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邮 箱:sgxjkj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