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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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4-0002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科〔2024〕10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工业和信息化关于组织2024年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促进制造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60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参加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企业自愿原则,依据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推动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科学构建区域制造业卓越质量评价体系,有效运用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推动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

二、评价安排

1. 评价依据。以《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为依据,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成功的能力和质量绩效等四个方面开展质量评价,评价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

2. 实施路径。按照“贯标、培训、评估、复核”的路径,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工作不收取企业费用),通过诊断问题、识别差距、确定等级以评促改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财务和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3. 成果宣传。依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对于高等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予以公布,并通过部属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引导企业对标学习,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质量评价工作各区参与评价的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质量考核工作中。各区组织参评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参评企业建议数(附件1市内六区虽不设硬性指标,但该项工作同样纳入质量考核中。请各区621日前将参与评价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区参与评价企业建议数

      2.参与评价企业名单汇总表

        202467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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