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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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通过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896646L/2023-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工信原〔2022〕11号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关于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通过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化工园区发展,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经园区自评、区级初审、专家组审查、面向社会公示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南港工业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通过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现予公布。

相关区、产业园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安全应急、环境保护等化工园区建设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化工园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督促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打造天津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载体。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环保等重特大事故的园区,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取消化工园区认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地震局

202212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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