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准入
与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
为适应当前电力市场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加强电力市场规范管理,向电力市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电力用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用户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电力用户注册、变更和退市等业务办理及服务工作;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配合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审核及用电信息变更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电力用户准入注册
1.天津区域内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称为电力用户,电力用户按类型分为直接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和零售用户(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
2.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包括新装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并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准入注册申请,自主选择成为直接交易用户或零售用户,准入注册流程详见附件1,准入注册申请表见附件2。
(二)电力用户变更
1.申请电力用户类型变更,可在合同期满的下一个年度,选择参加批发或者零售交易。其中直接交易用户申请与售电公司绑定且服务关系生效后即可变更为零售用户,下一年度起参加零售交易;零售用户申请变更为直接交易用户,需解除与售电公司服务关系绑定并提交用户类型变更申请,经电力交易中心审核确认,下一年度起参加批发交易。
2.电力用户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变更自动生效。电力用户基本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工商信息、联系人等。
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分别向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经过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效。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的用电信息变更包括企业用户编号的过户、并户、销户、分户及改类等,在电力交易中心的用电信息变更包括用户编号的新增、注销及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等,用电信息变更流程详见附件3。
4.电力用户申请用电信息变更业务时,需要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变更确认书》附件4,无法继续履行市场化交易合同的用户,需要妥善处理完合同,如涉及代理售电公司的需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解除双方绑定关系,以上流程经过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变更业务。
5.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全部用户编号申请办理过户等业务时,受让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于当月在电力交易中心申请入市(涉及零售服务关系绑定的,按现行管理规定执行),否则默认继续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6.为保证电力用户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电网企业在每月最后2日原则上暂停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归档业务,并按照当月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变更申请,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分段计量数据,电力交易中心以此为依据在最近一结算周期对该电力用户进行结算并提供结算凭证。
7.各相关市场主体应充分考虑因用电信息业务变更引起的市场化交易合同履约风险,各相关方自行协商并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三)电力用户退市注销
1.电力用户办理退市,应将所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完毕或妥善处理,并提前2个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电力用户退市申请书》附件5,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到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2.电力用户在退出市场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注销申请,注销申请表见附件6,电力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注销申请生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完善后再次公示,否则暂停办理注销业务,退市注销流程详见附件7。
3.已经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正常退市手续:(1)电力用户宣告破产,不再用电;(2)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市场的情况;(3)因电网网架结构调整,导致电力用户的用电物理属性无法满足所在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
4.无正当理由退市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原法人以及其法人代表三年内均不得再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退市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5.各相关市场主体应充分考虑因退市业务引起的市场化交易合同履约风险,各相关方自行协商并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三、有关要求
1.以“业务一口对外、系统数据一致”原则,电力交易中心、电网企业加快交易平台与营销系统接口程序升级,于年内实现两个系统数据同步贯通。
2.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做好电力用户的服务工作,在电力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完成业务办理。
3.既往已完成的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变更业务,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中心按本通知原则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自本通知发布起3个月内完成业务办理。
4.电力用户保证向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电力用户准入注册流程
2.电力用户准入注册申请表
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变更流程
4.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变更确认书
5.电力用户退市申请书
6.电力用户注销申请表
7.电力用户退市注销流程
2022年8月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梁弢
联系电话:8360808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