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电力
需求响应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电力主管部门,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我市电力保供部署要求,做好2022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我局会同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22年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将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力需求响应工作。近年来,我市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对缓解电热矛盾,平衡电力缺口,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民生用电用热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请各区电力主管部门、市电力公司等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纾困等要求,精心组织做好2022年,特别是春节期间(冬奥会期间)电力需求响应相关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参加。
二、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请市电力公司会同相关单位,抓紧做好需求响应技术支撑平台调试,为顺利开展需求响应工作提供平台支持。请市电力公司组织供电企业协助属地电力主管部门,积极对接用电企业,帮助用电企业做好用电数据查询、基线负荷计算、响应能力测算、负荷管理终端接入等工作,确保在2022年1月28日前具备实施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条件。
三、协同配合做好响应执行。各区电力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供电公司开展可调节负荷管理等技术措施,协助供电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用户侧负荷管理设备安装位置和改造调试时间,增强需求侧管理技术保障。负荷集成商要提早落实响应资源,与代理用户做好沟通协调。工商业企业要结合生产工艺特点或用电特性,超前调整优化生产安排或用电时序。执行需求响应期间,各单位要在保障电网安全以及满足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等要求前提下,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内容,密切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力争达到申报响应量。
四、认真做好响应效果评估。需求响应结束后,请市电力公司做好响应数据归集整理,存档备查,并依据补贴标准,测算各参与响应单位补贴金额及相关费用,分析总结响应效果及相关建议报送我局。同时,请市电力公司加强需求响应中心运营能力建设,并研究整合相关技术力量,更好支撑我市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升级技术支撑平台,开展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助推我市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2022年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
2022年1月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章建新
联系电话:83608057;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 李野
联系电话:24408856;
市电力需求响应中心 程宝华
联系电话:8450994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