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 〔2018〕21号)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和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现对天津中关村科技园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资金奖励(见附件)。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示范平台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2020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单位名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张万琴;
联系电话:83602785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路培;
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