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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咨询诊断服务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8〕9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咨询诊断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咨询诊断的服务质量,建立服务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我局制定了《咨询诊断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