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三网小组〔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三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
(代章)
2016年6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天津市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型,拉动消费升级,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与互联网有效融合,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全面展开。光纤宽带网络持续优化,广播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信息化全部完成,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大幅提升。各类融合业务加快发展,三网融合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丰富,能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三网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行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符合我市市情的三网融合业态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承载三网融合的宽带网络设施进一步提升
1.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共建共享合作模式,促进资源节约,推动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农村地区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市通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参加)
2.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支撑系统,提升网络承载能力和综合业务支撑能力。采用超高速智能光纤传输交换和同轴电缆传输技术,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接入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海量下行宽带、室内多信息点分布的优势,满足不同用户接入带宽的需要。加快建设宽带网络骨干节点和数据中心,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尤其是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信息化改造,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的信息基础设施作用,促进有线电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体验。(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参加)
3.加快推动电信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动“宽带天津”建设,在全光网城市的基础上,推动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加快包括农村区域在内的光纤宽带网络的持续优化,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扩大城市及农村地区光纤入户比例;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提升4G网络质量,进一步扩大以“i-Tianjin”为标识的免费无线局域网在全市重要公共区域的覆盖范围,向公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无线网络服务;扩容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加快业务应用平台建设,提高支持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通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参加)
(二)在全市域加快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推进双向进入业务的许可申请。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业务许可的申请工作。鼓励广电企业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拓展业务覆盖范围,继续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和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的许可申请。鼓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申请在我市经营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相应融合业务的许可与授权。(市通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
2.完善IPTV集成播控系统。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完善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功能。IPTV的全部内容源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集成播控平台集成后,经一个接口统一提供给各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明确和统一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集成播控平台与各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之间的对接。丰富IPTV业务形态,不断加强内容建设,提供包括体育、综艺、教育、阅读等互动增值业务,突出交互性。加大IPTV数据分析系统的深度应用研发,向用户提供个性化EPG服务,实现内容精准推送,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智能收视服务。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电与电信企业可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3.推动三网融合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程序,实现跨屏功能,实现电视节目在电视和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上的同时播放,打造“无处不在的视频”。鼓励企业拓展智慧社区、家庭智能健康、电视商城、视频通话、多媒体会议等增值服务。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与相关产品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制造,在数字内容、应用服务、操作系统、终端产品等各个环节实现跨领域的产业合作,培育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等负责)
4.加强行业监管。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广电、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要督促已获得许可的企业全面落实双向进入,推动实际进入和正常经营。(市通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
(三)强化三网融合安全监管
1.加强文化安全管理。要结合我市文化改革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探索三网融合下党管媒体的有效途径,确保播出内容和传输安全;要重点加强对时政类新闻信息的管理,严格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采编播发管理,构筑清朗网络空间;加强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建设,在节目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传输网络中视听节目播出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视听节目和违法信息。(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等负责)
2.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电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电信监管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要落实互联网网站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内外网地址对应关系留存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互联网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市通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网信办等参加)
3.加强相关企业安全建设。各广电、电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行业网络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建立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追溯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做到手机、有线电视用户实名登记,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增强三网融合下防黑客攻击、防病毒木马攻击、防信息篡改、防节目插播、防网络瘫痪等能力。加强三网融合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前的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市通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4.建立三网融合安全评估机制。利用三网融合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通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范监管、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三网融合推进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充分分认识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推广阶段的各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利用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相关产业发展专项等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三网融合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业态创新。利用国家将三网融合业务应用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的机遇,大力开发信息资源,积极创新内容产品和业务形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三网融合领域的技术改造。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对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等负责)
(三)优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城市规划中应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线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开放,并在工程施工和网络维护方面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交通运输委等负责)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天津市三网融合和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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