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
1 |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 ||
对电力企业违反费用、收费、指定工程等规定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
对本市违法供电行为的检查 |
电力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 | ||
2 |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
对本市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
《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 ||
对盗窃电能的检查 |
电力用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 ||
3 |
对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对非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
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
对违法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
对违反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管理妨碍监督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
对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条 | ||
对违反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管理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 ||
对未妥善保存、移送相关记录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二款 | ||
对违法销售购买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 | ||
对拒绝履行接受国际视察义务,不配合国家视察,或者阻扰国际视察进行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 ||
4 |
对在用一类无线电台(站)的检查 |
对已许可的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五十六条 |
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三十九条 | ||
对使用已注销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
对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一条 | ||
对违反无线电保护区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台执照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对违反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二条 | ||
对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信息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 ||
对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一类无线电台站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二条 | ||
5 |
对在用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的检查 |
对已许可的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五十六条 |
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三十九条 | ||
对使用已注销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
对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一条 | ||
对违反无线电保护区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台执照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
对违反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二条 | ||
对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信息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 ||
对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为进行检查 |
台站数据库中三类无线电台(站)(不含业余电台)设置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无线电监测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七十二条 | ||
6 |
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的检查 |
对生产应当申请型号核准而未申请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 |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四十四条 |
对生产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的检查 |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五十条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领域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联合抽查层级 |
参与部门 |
参与部门检查事项 | |
1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企业抽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企业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 |
市级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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