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工作计划(2022)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4:16

2022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大类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数量

抽查日期自

抽查日期至

1

监控化学品随机抽查计划

对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对监控化学品的检查

对非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检查;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检查;对违法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检查;对违反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管理妨碍监督检查的检查;对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检查;对违反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管理的检查;对妥善保存、移送相关记录的检查;对违法销售购买监控化学品的检查;对拒绝履行接受国际视察义务,不配合国际视察,或者阻挠国际视察进行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

45% 25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1月30日

2

盐业随机抽查计划

对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规聘用人员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25% 1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1月30日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检查

对无证生产食盐的检查、对加工不合格碘盐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25% 1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1月30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
范围销售食盐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15% 1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1月30日

3

电力随机抽查计划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对电力企业的检查

对电力建设项目违反规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电力企业

10%
1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5月31日

对违法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电力企业违反费用、收费、指定工程等规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本市违法供电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对电力用户的检查

对本市电力用户违法用电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电力用户

3%
10家企业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0月31日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盗窃电能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4

无线电随机
抽查计划

对无线电管理中已许可的设台单位的检查

第一大类:广播电台、微波雷达、卫星地球站  第二大类:四大运营商市区级单位   第三大类:除一二类电台外电台

对已许可的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为进行检查;对使用已注销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无线电保护区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台执照的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信息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为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台站数据库中的单位

一类设台10%四大运营商市区级单位100%三类设台5%

2022年4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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