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天津京东创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无线电型号核准的微影V10手机投影仪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无线电罚﹝2022﹞001号
行政相对人
天津京东创升贸易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
销售未经无线电型号核准的微影V10手机投影仪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行政处罚结果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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