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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93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8:00

戴宝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提升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坚持以示范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和区域试点应用,全链条布局发展氢能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培育氢能装备市场主体,国鸿氢能燃料电池系统、氢璞创能燃料电池电堆、新氢动力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生产基地等项目陆续投产;杭叉(天津)新能源氢燃料电池叉车实现量产,累计推广氢能叉车近500台;中汽中心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一期建成;华电重工、大陆制氢、锦美氢源等一批制氢装备企业持续增资扩产,电解水制氢装置年产能超过400台(套);推动荣程集团与吉利合作,谋划布局氢燃料电池重卡项目。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研究出台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对氢燃料电池及制氢装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制造业企业,给与资金支持。

二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方面。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树立绿色低碳发展标杆,总结减污降碳典型案例,组织推荐荣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入选生态环境部综合规划与政策典型案例,空客中国可持续航空燃料交付飞行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并组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申报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及路径。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我市低碳示范建设工作,在评选出2家工业企业、2个社区、2个建筑(群)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基础上,确定了工业园区、企业等重点领域6家申报单位,持续推进低碳示范建设。

三是推进节能降耗方面。市发改委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细化五年工作安排和年度重点任务,按月调度各区和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召开2次绿色低碳发展新闻发布会,录制3期“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和1期权威访谈节目,组织100余项节能宣传周和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媒体相关报道156篇、点击量11.7万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遴选推广5大领域28个市级低碳(零碳)应用场景,开展“我为碳达峰碳中和做贡献”系列竞赛活动,分别授予10个先进班组、10名先进个人“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方面。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印发《天津市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津交发〔2022〕245号);2022年12月,制定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津交发〔2022〕255号)。两个方案的发布为全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指明了工作方向,完善了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相关文件已成为未来交通运输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参考。同时拓展零碳货运线路创建,试点氢能重卡应用打造新增长极。聚焦天津港和其上下游大型工业企业间焦煤和焦炭运输需求,成功启动天津港煤码头-河北旭阳焦化-天津荣程钢铁“重去重回”氢能重卡跨省运输新场景,实现了氢能重卡“走出天津港、服务京津冀”。截止2023年12月,支持天津荣程集团累计投用氢能重卡275辆,已成为北方地区最大规模氢能重卡运营项目,展现出强大的试点示范效应。创新拓展大宗货物“河海联运”。积极克服北方地区内河水系不发达的短板,谋划围绕天津港利用海河既有内河通道有序发挥货运功能,构建一条运输结构调整“河海联运”示范线路。开展天津港部分水域相当A级航区调整论证和海河特制船型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交委等部门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培育氢能产业。充分用好我市产业基础优势、要素资源优势和区域配套优势,以氢气制供、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的供需两侧为重点,进一步增强供给能力、推动科技攻关,培育产业生态,丰富应用场景,强化政策保障,着力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氢能产业新生态。

二是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市生态环境局将推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推进低碳示范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及路径。

三是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市发改委将继续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为抓手,按照“十项行动”工作统一安排,按程序做好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印发实施工作,继续加强协调调度服务,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遴选发布《天津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鼓励和引导技术创新。


2024年4月26日

工作人员:许玉程   联系电话: 8360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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