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民营企业“回款难”问题,塑造高质量政府信用环境的提案》已收悉,对您关心关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表示感谢!提案中所提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并会同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落实意见。现将提案中关注的几个方面情况答复如下:
天津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推动清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开展工作
(一)开展清欠工作,加强审计力度
开展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202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全力推动落实清欠工作。进行日常投诉线索受理转办工作。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完善天津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账款线索受理转办反馈工作,设立投诉电话、邮箱,畅通投诉渠道,合规、及时、有效处理投诉线索。持续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力度,并推动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整改。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作为重要审计内容,纳入经济责任计、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的审计事项,各审计组结合审计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对审计中发现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严格按照《天津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拖欠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到位,切实维护中小企业权益。
(二)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线索整改督办力度
着力推动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和督办,严格清欠台账管理,定期汇总督促清欠工作进展,对存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重点企业进行约谈,对重点问题事项整改进行专项工作督办,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好清欠工作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部署国有企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票据管理,规范支付行为;将清欠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约束。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用环境,不断完善政务诚信协调机制
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印发《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投诉举报机制。印发《天津市关于建立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投诉举报机制的工作方案》,形成失信认定-纳入信用记录-开展失信惩戒-完成信用修复的工作闭环。加强政务失信公示和失信信息查询。在“信用天津”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受理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违约毁约投诉举报案件。制定《天津市关于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政务失信治理协调机制、政务失信信息共享机制、政务失信被执行人退出机制和政务失信治理情况反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领域政务诚信协调机制的指引》。通过健全政务诚信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和细化政务失信督导工作流程,协调推动依法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退出被执行人名单,实现政务失信案件提前预防和有效治理,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源头治理,严防新增拖欠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强化投资计划管理,及时筹措项目资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频率,重点查处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垫资建设等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域监管
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各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本区域、本领域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处置监督力度。
(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企业融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积极参与化解企业之间账款拖欠;优化票据贴现机制,支持应收账款资金回流;强化应收账款确权,提升应收账款融资便利度。
2024年4月26日
工作人员:白明 联系电话:1562097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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