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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7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8:00

温光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艺美术人才机制建设,设立工艺美术大师创作基地的提案,经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专项政策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发展

工艺美术是民族文化的生动表征,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载体。天津工艺美术历史悠久、风格独特、品种多样、技艺精湛、底蕴深厚。“泥人张”的彩塑、“风筝魏”的风筝、“杨柳青年画”“刻砖刘”的砖雕驰名中外。此外玉雕艺术、剪纸、灯彩,绢花、珠宝首饰、抽纱刺绣和工艺雕刻家具、漆器镶嵌屏风等都是天津传统工艺美术的杰出代表。为了保护本市传统工艺美术,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与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根据评审需要,市工信局还编制并印发了《天津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天津市工艺美术精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天津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专项政策的出台,有力推动了我市工艺美术产业规范化发展。

二、大力营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

为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商务部门初步选择金街、文化中心、小白楼三个商圈,在活动场地、策划执行、宣传推广、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同时还将积极组织各大商圈,加强与工艺美术基地合作,在商圈举办工艺美术公开课、学术交流、手工研学、促消费等活动,在提升商圈文化氛围的同时,更好丰富传统工艺美术产品供给,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扩大传统工艺消费市场。

三、建立工艺美术人才引育机制

一是支持优秀工艺美术人才来津创新创业。目前,我市已将工艺美术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纳入“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扶持产业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人才落户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等8个部分制定了30条政策措施。二是鼓励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助理级以上职称,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在本市就业的自由职业的、新就业形态从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可以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技能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三是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由市人社局牵头起草的《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本市首部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涵盖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全领域全链条,对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四、多措并举助力工艺美术产业加快发展

在工信领域,《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支持轻工发展项目,对国家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且达到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相关认定条件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人社领域,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遴选建设不超过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最高3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带徒传艺等活动。在非遗领域,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包括:给予传承经费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1万元;开展专业培训,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研培计划,指导参与高校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美术学院等开设泥面塑、木版年画、葫芦制作等研修班,提高传承人的知识水平和传承能力;提供技艺展示平台,在各类非遗活动中,组织优秀传承人现场讲解演示技艺,与观众互动,向社会传播传统工艺的精妙;加强传播,选树典型,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优秀非遗传承人事迹,提高传承人的社会知名度。


2024年4月17日

并附联名人:陈毅谦

工作人员:高杰    联系电话: 8360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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