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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7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8:00

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市绿色低碳船舶产业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绿色低碳政策引领。将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使用、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推动船舶更新替代,2023年推动天津津旅海河游船股份有限公司更新使用2艘新能源游船。

(二)是提升绿色低碳船舶生产能力。根据中国船舶集团的总体部署,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将全面提升产能布局和产品升级,2024年计划新投资60亿元完成原新港船厂资产收购,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条件的基础上,扩建现代化的厂房、购置智能化的装备、建成专业化的生产线,预计在2025年全面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我市绿色大型船舶制造能力将大幅提升。目前,中船(天津)公司手持船舶订单29艘,订单金额近300亿元,生产计划已排至2028年,在建7艘船舶中,包含4艘LNG双燃料16000箱大型集装箱船。

(三)是推动打造绿色低碳应用场景。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为抓手,推动A级企业天津钢铁集团谋划建设新能源船舶河海联运示范工程,计划以新能源船舶开展从天津港经海河至东丽厂区的矿石运输,确保清洁运输比例稳定在80%以上,并拓展新能源船舶应用场景,为绿色船舶创新技术应用树立示范效应。支持天津港集团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全面提升岸电设施建设,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岸电系统46套,其中高压岸电26套,低压岸电19套,高低压兼容岸电1套。系统容量根据泊位的靠泊能力设计,岸电设施系统共覆盖63个泊位,目前已实现集装箱、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100%全覆盖、港作船舶使用岸电100%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港产城融合发展等十项行动部署,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船舶产业创新体系、提升高技术船舶生产能力、完善港口岸电及LNG等新型能源加注站等绿色基础设施、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及新能源船舶应用等,为培育我市船舶产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大力支持船舶生产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

利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工具,支持中船(天津)等龙头企业积极创建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加强绿色低碳船舶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包括新型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利用技术、排放控制技术等,提高船舶制造和船舶产品能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积极完善绿色船舶应用基础设施。以天津港为核心打造绿色智慧枢纽港口升级版,构建低碳发展体系,在全部滚装码头实现“零碳”运营、集装箱、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100%全覆盖、港作船舶使用岸电100%全覆盖基础上,面向新能源船舶靠港等需求,加快构建更加便利化的配套加注、充换基础设施、港岸基船用供电系统等,提升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老旧船舶更新。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海河游船、海运物流等在津涉船运营企业实施老旧船舶更新,提升绿色、低碳船舶投用占比。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绿色低碳船舶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宝贵建议,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24年4月24日

工作人员:聂德雷  联系电话:1522233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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