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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1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18:00

钱鸿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的建议,经会同天津银保监局研究答复如下: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全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全力推动推行软件首版次应用。积极研究专项政策支持,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支持软件首版次应用,支持金额累计超过5600余万元,带动企业首版次软件形成销售合同金额近3亿元,有效支撑了我市软件产业发展。

2021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以及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首版次软件保险。我市积极引导保险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2022年辖内首台(套)保险累计为全市13家生产企业提供保险保障4974.86万元,多家保险机构已研究推出首版次软件保险,可以为生产企业分散和转移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及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等风险提供多方面保险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吸收您的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动软件产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专项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对软件首版次的支持力度,围绕《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要求,对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以及信息系统与应用首次推广的企业,分级分类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二是将持续推进辖内科技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主动对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生产企业保险需求,进一步强化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助力我市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24日

工作人员:史开元 联系电话:022-8360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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