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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18:00

孙光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关于加强推动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的建议。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经过充分研究后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市认真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推动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第一时间印发文件,对照国家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清欠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了职责分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对本区清欠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共同抽调人员成立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各区相应成立由区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市联席会议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现场督办等活动40余次,组织全市各区和市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多次对拖欠账款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建立了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最新进度,指出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结合清欠台账组织有关区和部门对无分歧欠款余额较大的拖欠主体实施挂牌督办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清偿进度,确保完成清欠工作各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督导,聚焦重点区和单位,再筛查、再复核,就还款情况和清偿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核查还款真实性,提升企业获得感。

同时,市工信局组织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动清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偿还计划,积极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加强源头控制,硬化预算约束,政府项目无预算安排不得实施。市国资委持续加大国企监管力度,将无分歧欠款清偿完成情况纳入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制定挂牌督办方案,对无分歧欠款金额大,偿还进度缓慢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企业清欠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企业进行实地督导,并对企业已清偿欠款进行复核;对欠款金额大、进度滞后和存在问题的企业启动主责约谈;针对发现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我市投诉举报电话在工信部网站进行公示,市、区两级投诉举报电话在市工信局网站集中公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人社、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8890”便民专线平台和“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完善投诉受理转办和信息共享机制,严防新增拖欠。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各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投诉举报的拖欠问题进行快速妥善处理。

对于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工程项目因未完成结算而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问题,经了解,国家财政部、住建部也正在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着手解决工程款结算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联系市相关部门,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也表示将在国家有关最新结算办法出台后,严格遵照执行。针对央企欠款问题,经了解,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由有关央企总部受理对下属单位拖欠账款问题的投诉举报。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继续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照国家和我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作办公室作用,强化投诉问题线索核实处理,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并指导各区持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清欠工作成果,为我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2021421

工作人员:陈亮     联系电话:8360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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