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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18:16

2022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制造业立市,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6号)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对获批国家工信部高质量发展项目中的信创软件项目给予配套支持。(01

对获得2020-2021年度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的信创类基础支撑软件项目,按照国家支持资金1:1的比例一次性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获批工信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案例”的项目给予奖励02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24号)文件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复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2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通知正文中申报条件的所有要求;

(二)申请单位应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业务独立法人企业;

(三)申报单位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网址:http://xxcyqiye.miit.gov.cn/,完成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报送工作,并配合做好月报表的报送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奖补类);

(二)填写附件6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请表》《项目资金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登录天津市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https://tjpg.cspiii.com/,填写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开展自评估后生成评估报告

(四)申报单位拥有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专利等)复印件。

(五)申报01)方向企业须需提供国家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书、申报书等材料,并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02)方向企业须需提供批复文件复印件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初审,在承诺书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区财政局在1:1资金配套承诺书中加盖公章。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项目按通知要求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711室),不接受邮寄。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文档光盘word版)一张。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项目研发投入进行认定,根据认定报告确定奖补金额。

附件:6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史开元;

联系电话:8360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