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07 12:32

一、制定《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的政策背景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2020年我市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政规〔2020〕7号),其中明确要求,要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实现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本市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公布“四免”事项清单。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了《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

二、“四免”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本市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三、“四免”改革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进一步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深化数据共享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的全程网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快捷、更方便。

四、“材料免提交是指该材料可以不用提交了吗?

答:这里说的“材料免提交”,是指通过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深化数据共享服务等方式,实现部分材料的系统调用,无需申请人再次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非材料取消。

五、行政相对人在哪里可以申请到电子印章?

企业开办时可通过企业网上登记平台或“天津印章刻制”信小程序,自主选择电子印章免费服务套餐。企业法人或授权人登录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身份验证后,登录“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服务系统”,线上选择电子印章刻制单位,进入“企业电子印章”模块领取与公安备案印章“同模同轨”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自领取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使用。

六、《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发布后的主要工作

答:《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发布后,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实施,推动任务落实,同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发掘可以推行区、本部门“四免”改革的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天津市“四免”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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