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8:02

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密切行政与工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联系,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现制定《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行政联席会议旨在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市工信委发展以及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

(一)加强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化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加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广大职工有序参与政治的权利,更好地完善市工信委了解民情、反映职工心意、集中职工智慧、珍惜职工的决策机制。通过行政联席会议,行政与工会进行直接沟通和协商,研究市工信委发展及职工队伍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我委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行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从宏观上、源头上切实表达和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为全面建设和谐氛围贡献力量。

(三)加强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维权、服务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的原则,围绕行政和机关工会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行政要为机关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行政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市工信委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机关工会向市级机关工会通报重点工作的部署、举措和成效等。

(二)相关职工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干部职工权益问题,干部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活问题。

(三)研究工会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五)研究解决机关工会与行政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行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行政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行政领导研究同意,可临时召开。

(一)行政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就行政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机关工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行政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参加。

(三)行政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人教处、办公室分别负责督促检查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工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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