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共6个部分、43条内容:
第一部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2个方面、13条政策措施。一是发挥项目关键性作用方面,支持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重大工业项目、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推进产业基础再造。二是加强专属政策支持,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12个产业提出特色化政策,进行个性化支持。
第二部分,提高产业能级。包括4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一是壮大企业规模,推动大企业上能级、小微企业上规纳统,引育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二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三是支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运营机构,打造市级产业主题园区。四是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培育领航企业,激励单项冠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水平。
第三部分,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包括3个方面、9条政策措施。一是围绕智能制造试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体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新型智能基础设施5个领域,推进数字化转型。二是围绕绿色制造体系、绿色低碳企业生产2个领域,推进绿色化转型。三是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2个领域,推进服务化转型。
第四部分,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包括3个方面、4条政策措施。支持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关键卡点技术创新,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信息系统与应用首次推广应用。
第五部分,强化制造业要素保障。从人才、土地、资金、数据等维度,提出4条政策措施,加强制造业人才供给,提高产业用地效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数据要素支撑。
第六部分,加大工作保障力度。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升级、大数据平台建设、品牌培育、政策研究、规划编制、智库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