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2.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本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队伍的人员数量和构成相对稳定,具备较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能够为天津市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数字化转型服务,并在天津市内拥有一定数量已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应用实践案例。
3. 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咨询评测、项目开发、资金筹措、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能够支撑和保障服务工作完成。
4. 熟悉行业服务工作流程,掌握本行业中规定的相关服务要求和准则,熟练运用相关标准、模型和工具,服务模型应具备科学性、权威性、通用性和全面性。
5. 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遵守服务工作相关规范,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能够细致、正确的解读宣贯。
6. 申报主体承诺遵守《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自觉接受管理监督。
1. 市工信局官网发布通知要求时,请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市工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评审、答辩,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