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政办规〔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0〕3号)文件精神,依据《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工信方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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